11、协调有关单位尽快落实老年人法律规定的各项待遇。
12、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迎检工作;组织落实创先争优“四走进”活动;参加党员信息库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会议。
13、继续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及临时性工作;继续落实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做好维护信访稳定相关工作;按要求排查7月份民政类重点人员突出问题,起草月报材料报市维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