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对涉及民政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逐一归纳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现有在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效能。目前,市民政局共有3项行政审批(许可)进中心,分别为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以上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的,实施主体是宿州市民政局。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服务窗口紧密结合实际,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规定、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等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操作,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缩短了办事时限,由60日缩短到6日,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对拟进中心的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我局充分认识到,减化行政审批手续,审批项目进中心办理是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多次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研究讨论梳理民政类行政审批事项。经梳理后,市民政局除了原有已进中心的的3项以外,拟进中心的项目有9项,分别为: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