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发[2009]11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调研会议精神,我局立即下发文件,并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门协调会议部署我局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促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实现项目、人员、授权三突破。
一是项目落实。我局要求各科室全面梳理各自的业务工作,对能进中心的一定要进中心,不能进中心的也要写出责任书。经过梳理,我局除了已进中心的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华侨以及居住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等三项行政审批项目外,新增加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等九项行政审批项目进入中心审批。
二是人员优秀。我局把窗口作为锻炼和培养机关优秀干部、后备干部的重要基地,将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青年后备干部到窗口工作,真正实现优秀人才进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工资福利上享受部门、单位在职职工的同等、全部待遇;同时,对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考核制度,工作表现出色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三是授权到位。我局对窗口工作人员签订授权书,充分授权,真正做到“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审批进中心”。对不能即时办结的审批件,实行单位内部运作制,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限时办结”,收件、出件均在窗口运作。
行政项目进中心进一步加快了我市民政系统政府职能转变,方便了百姓群众,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效率,必将推动我市投资环境优化,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