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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政局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进行再分解
来源:未知 作者:办公室 赵金泉 发布时间:2010-08-31点击:

 

一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统计近两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涉老案件及其平均数。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制定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做好孤寡、高龄、空巢、失能老人的服务工作。

二是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方面。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促进基层民主发展。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居民小区普遍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

三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四是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方面。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五是风景园林方面。市烈士陵园做到环境整洁、有序、优美;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有投诉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