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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为重点优抚对象医保“买单”

加入时间:2008-11-04 作者:泗县民政局 梁勇 点击:
为了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解决他们的医疗难,根据医疗保障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泗县民政局出台政策,对残疾军人、烈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每人补助20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每人补助150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有2100名优抚对象受益,全县共计需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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