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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健全社会救助机制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民政对象构筑民生保障网络

加入时间:2008-09-08 作者: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点击: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经过三年的努力,市民政局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三大救助体系。
一是健全灾民救助救济制度。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加强灾情信息系统建设,强化部门间灾害管理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灾情预测、会商和发布制度,提高灾情的监测、预报水平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响应能力,确保灾民吃、住、饮用水、医治等救助措施及时到位,确保灾民生活救助、倒房重建、资金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完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应保尽保”工作。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和因大病、重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保障标准。20087月,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1265人,下拨当月保障金658.46万元。2008年第二季度,全市农村低保对象195340人,第二季度低保资金支出1907.8万元。保障资金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加快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至2007年底,全市有五保对象33448人,敬老院106所。为改善农村敬老院环境,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福利机构正常运转,进一步夯实了我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基础。
四是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配套资金等环节入手,规范运行程序,强化内外监管,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实施。上半年,全市共救助大病患者2776人,支出救助金521万元;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796人,支出救助金27.8万元;资助参加城镇医疗保障182人,支出1820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五是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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