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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民”活动第三阶段中,市民政局根据前阶段实践得来的经验,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总结“四民”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探索建立:一是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制和信访首接首办、基层“五位一体”办信访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做好群众利益诉求的办理、转交、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跟踪问效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一是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实行市局领导班子包县区,县区包乡镇的层层负责制,通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急;二是坚持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活动,从以往经验看,通过送政策下乡这样的宣传活动,可以有效消除群众认知的误区,增进了解、贴近群众,同时宣传活动可以作为群众诉求的平台,通过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将问题化解在萌牙状态。
2、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一是将“民声”热线放在突出位置,把“民声热线”答复看作为是展示民政形象的窗口、沟通群众诉求的桥梁,建立了流程和工作制度,指派了两名同志专门办理,要求各业务科室在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必要时主动和投诉人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和完善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制和信访首接首办、基层“五位一体”办信访等行之有效的制度,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下行一级接访、开门接访和重大案件包案处理制度,深入开展重信重访、涉法涉诉访专项治理活动,将疑难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稳定。
3、跟踪问效的监督机制。一是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组成专项督导组,对民生问题、信访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照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工作质量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将“四民”活动开展情况和为民办实事情况纳入年度各县区民政工作和个人岗位目标考评,实行奖惩兑现。二是坚持自下而上的监督评议,坚持扩大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接触面,充分发动群众,收集和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打造“阳光”民政,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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