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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提高农村低保家庭补助标准

加入时间:2008-08-28 作者:灵璧县民政局 王敏 点击:
 
为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县近期提高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差补标准,在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明确了提标资金的发放范围和人员,其中 A类人员的补差标准由原年人均517元提高到860元,B类人员补差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428元提高到480元,C类人员补差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177元提高到 245.6 元。为尽快将农村低保保资金发放到位,目前我县已制订资金分配方案,上报县财政局,确保第三季度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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