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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是民政部门的新兴工作,在实践上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我县坚持边实践边探索,开拓思维,创新方法,针对08年我县已实行新农合的实际,我局及时调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同时采取6条措施,强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拓展医疗救助形式。对在院农村五保户实施年人均300元的定额门诊医疗救助;对患救助病种的民政对象实施一次性医疗救助;对患尿毒症、癌症等医药开支过大的民政对象根据年底结余资金给予一定的限额的二次救助。
二是创新医疗救助方式。建立和完善病前和病中救助机制,改“报销制”的医后救助为“医前救助”、“医中救助”、“二次救助”“资助参加新农合”等方式,不断提高救助质量。
三是调整救助范围和标准。根据省厅要求,我县及时配套医疗救助资金,做大基金总量。根据困难群众的发病率和医疗支出水平,合理扩大救助病种、救助范围和年救助标准,做到量入为出,确保基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列支,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经“一卡通”打入个人粮补专户,城镇医疗救助资金通过工商银行打入个人低保专户内。
五是强化救助时效。实行按月审批制度,简化医疗救助程序,将救助资金及时兑现到人,凸显医疗救助时效性。
六是加强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代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交纳个人应负担的参保资金。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取消民政对象新农合报销起付线,对民政对象定点医院就诊实行优惠减免,对集中供养五保户的门诊医疗费用给予30%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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