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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30点击: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市民政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宿发[2009]4号)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践行民政宗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宿州崛起”这个主题,正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正面教育为主、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的原则,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保持民政事业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达到在解放思想上有新提高、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在巩固“四民”活动成果上有新作为、在科学发展上有新成就的目标。具体来说体现在:

1、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每一位民政干部职工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实际问题有效解决。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新突破、新成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日益彰显,使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社区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双拥优抚、退伍安置、殡葬改革、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3、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机关党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使党组织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形成党员干部队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新风气。

4、科学发展进一步促进。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机遇,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核心职能落到实处,努力推进一批重点工作,加快一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一批民政窗口单位服务管理水平,办好一批惠及民生的好事实事,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和对象

1.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学习实践活动的参加人员: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方法步骤  

我局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3月开始,到2009 8月基本完成。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93月至5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重点要抓好四个环节: 

1.动员部署。327,召开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志刚同志作动员讲话。 

2.学习培训。从327开始,到420结束。对理论学习的具体要求是:( 1 )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全体民政工作者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七大以及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2)保证学习时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 (3)创新学习形式。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专题报告。同时采取个人自学、集中交流、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3.深入调研。从420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局领导班子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基层民主意识、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加强民政工作基础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确定重点调研课题,由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开展调研。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召开干部职工代表、离退休老同志、局属单位代表、民政服务对象、民政行风监督员等不同层次的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在调研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剖析,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通过深入调研和案例剖析,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撤地设市10周年,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等思想,开创思想解放的新境界。通过解放思想讨论,进一步加深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20095月中旬至7月中旬)。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在继续深化学习、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主题。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交谈,交换看法,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发展方向。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搞人人过关,但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回顾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这两个环节,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

3.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评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7月中旬至8月底)。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取得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0097月中旬完成)。整改落实方案应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单位),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广大党员要围绕制定、落实整改落实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8月上旬完成)。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其他干部职工也要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同时要注意不能把解决本单位的突出问题简单地理解为改善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防止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

3.完善体制机制(8月中旬完成)。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要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要围绕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着重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对那些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建议。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4.认真总结测评(8月底前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1)测评内容主要是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两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关项目和子项。(2)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范围,使之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规模适中,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靠。(3)测评采取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分层面进行。测评工作由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学习实践活动在上一阶段任务完成后,经指导检查组同意方可转入下一阶段。

四、保障措施 

各单位负责人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局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志刚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3个组:综合组、秘书宣传组、督查指导组。

2、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全面负责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学习实践活动直接责任人。

3、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局党组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4、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做到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

5、加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把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掌握情况。

(二)加强指导检查

1、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时,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的督查指导组,完成政策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检查等职责。

2、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查指导组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

(三)接受群众监督

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学习实践活动结束时,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活动总体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要把测评结果作为评判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完善整改落实措施。 

(四)搞好舆论宣传

充分运用《宿州民政》、民政网站等载体,积极争取社会媒体支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市民政局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属各单位要确定1名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负责宣传和材料的报送,要将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