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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队伍建设

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察民情、解民忧、顺民心、保民安”活动的实施方案

加入时间:2008-05-22 作者: 点击:

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关于开展“察民情、解民忧、顺民心、保民安”活动的意见》精神,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切实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进一步改进民政部门行风和转变干部作风,经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察民情、解民忧、顺民心、保民安”活动(以下简称“四民”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中,承担着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但距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开展“四民”活动的目的,就是以体察民情社意为着力点,通过行之有效的举措,大力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后顾之忧;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化解矛盾、排查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民权、落实民利,做到顺应民心,保障民安,从而提高民政系统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再树民政新形象。因此,全市民政系统上下要以此次“四民”活动为契机,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真抓实干,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主要任务

开展“四民”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项举措,建立三项机制,完成四项任务,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个目标是,打造和谐民政、高效民政,着力推进和谐平安宿州建设。两项举措是,以“面对面、心连心”公开接访宣传周和“办实事、抓落实”突击月两项活动为抓手,推进“四民”活动深入开展,抓出实效。三项机制是,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和跟踪问效的监督机制。四项任务是,深入群众察民情,多管齐下解民忧,化解矛盾顺民心,落实政策为民利。全市民政系统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改善民生。民生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的意见》(宿政发[2008]6号),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兑现落实工作,除省级财政年人均补助850元外,地方财政年人均配套的资金必须以现金打卡方式按时足额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和集中居住率,至2008年底,达到或超过20%。二是加大对农村低保的宣传与管理,认真开展分类施保,落实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发放,适时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认真开展雪灾倒房重建和困难群众春荒生活救助。要按照省民政厅要求,狠抓建房进度及建房质量,及时拨付建房补助资金,确保620日前全部建成入住。入汛前修订完善各类各级救灾应急预案,及时高效开展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切实落实民权。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期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实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宿发[2008]2号),抓好桥区社区整合重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和规范化社区试点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老年免费乘车问题。

(三)切实维护民利。当前要重点做好中央关于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主体保障功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优待标准,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落实到位、兑现到人,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把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及时优先纳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困难救助、城乡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等相关保障救助范围。

(四)切实维护稳定。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北京奥运之年。各级民政部门要扎实做好当前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重点要做好:一是涉军信访问题。要仔细分析反复上访、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等问题。按现有政策规定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政策、安抚情绪,疏通思想的工作。应该解决的,各级民政部门要想办法以最快速度解决好。二是加大民间组织管理力度,确保民间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大对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安全隐患区的管理力度,细致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民政对象安全。

    (五)切实转变作风。继续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强化机关效能。认真解决全市民政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工作漂浮粗糙、责任意识不强、政策把握不严、服务质量不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艰苦奋斗、高效廉洁的作风,实现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民政系统“四民”活动从5月5日开始至9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5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将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领导机构,下发《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开展“四民”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动员部署阶段,坚持做到一手抓查摆自身问题,一手抓体察民情。在查摆问题上,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是要认真梳理当前民生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是排查城乡低保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民生工程进展的制约因素;二是排查涉军群体等影响安全与稳定的重点问题;三是查摆机关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等,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汇总、梳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民情台账。各县区于523日前将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报至市局“四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察民情上,市局“四民”活动领导小组将开展“面对面、心连心”公开接访宣传周活动,分赴四县一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接访,宣传市委、市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以及帮助其走出困境、谋求发展所采取的措施,积极宣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政政策、规定,同时做好帮扶、矛盾化解等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到民政对象家中,察民情、访民意,真正了解民之所想、民之所需,广泛征求群众对民政部门、机关干部和民政业务的真实意见和建议。各基层单位尤其是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记好民情日记。

(二)解决问题阶段(52686)。对照第一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要按照“排查-分析-解决”的工作方法切实解决问题: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公开透明,具体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基层和群众有何反映,是否会成为影响稳定的因素等;要按照“分片包干、区域包干”的原则,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对梳理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分解落实到各地各单位。在具体处置中,要坚持疏导方针和原则并重,依法办事,不违背政策乱开口子。要对局势的变化有充分的估计,便于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限期解决,不留死角;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指派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防止事态反复,并对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

市局将开展“办实事、抓落实”突击月活动,各督导组以开展民生工程突击检查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为抓手,集中突击办理影响社会稳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影响民政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民生工程政策和民政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做到补助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为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开门接访、联合接访、预约接访、回访陪访等信访接待制度,领导干部亲自上门接访,与进京去省上访、集体访、重复访人员见面,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8795)。各地各单位要对开展本次活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总结,各个阶段要认真回头看,客观评价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在各阶段结束前3天将总结材料报至市局“四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重点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制和信访首接首办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做好群众利益诉求的办理、转交、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跟踪问效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活动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四民”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把“四民”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动“四民”活动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推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扎实开展“四民”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四民活动”为助力,推进民政工作深入开展;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改变领导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努力实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纪律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高、形象明显提升,

(三)建立联系点制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困难群众的满意度为检验活动的标准。市局党组成员与县(区)的一个典型乡(镇)建立联系点,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倾听民意、化解矛盾、破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信息沟通。实行周报告通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把活动开展情况每周向市局“四民”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市局“四民”活动领导小组每旬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五)严格督查考核。市局“四民”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对活动的每个阶段认真开展督查,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因“四民”活动启动不快、动员不力,查摆问题不实、应对措施不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市民政局开展“察民情、解民忧、顺民心、保民安”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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